陕省土地整治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于2017年12月经陕西省科技厅批准组建,依托单位为长安大学和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是中国土地工程领域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鼓励国内外其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研究人员与实验室研究团队紧密合作,利用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和数据库,开展与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科研工作。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工作自2021年1月启动,相关信息如下:
一、开放基金申请人资格
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的非本平台固定人员;鼓励青年研究人员申请。
二、资助方式
项目申请金额为3万元,分 2 年执行,起始年限一律填写2022年1月1日。获批项目经费分批次划拨到项目承担单位。
三、资助方向
本年度主要围绕土地生态、土地整治工程、土地信息、土地工程材料等主题,开展自由申请。
四、成果要求
1.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研究取得的论文、专利等成果,归陕西省土地整治重点实验室(Shaanxi Key Laboratory of Land Consolidation)和开放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共有,并共同署名。
2.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发表论文时,署名应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种:(1)论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第一完成单位为陕西省土地整治重点实验室;(2)论文第一通讯作者为项目负责人,且其第一署名单位为陕西省土地整治重点实验室;(3)论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时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为论文第一通讯作者,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是陕西省土地整治重点实验室。
3.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取得的论文、专利、奖励、产品等成果,必须在研究成果中注明“长安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CHD”) 及项目编号, 并署名“陕西省土地整治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
4.开放基金项目在结题验收时项目科研成果应满足条件为:至少发表1篇SCI。鼓励申请人发表的EI及中文文章标注实验室名称。
五、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申请人申请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本项目的关系和区别;
3. 凡申请基金者认真填写《重点科研平台开放基金申请书》,申请书采用统一格式,在附件下载。
4.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发至skland@chd.edu.cn,凡申请书不规范者,不予评审;纸质版材料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029-82335132)
地 址:陕西西安市雁塔区育才路长安大学
邮 编:710075
电 话:029-82335132
Email: skland@chd.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