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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陕西省土地整治重点实验室登记表

发布时间:2020-07-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指导导师


学生学号


学生姓名


借用时间


使用实验室名称


科研题目


实验性质

教师科研□、研究生论文□、创新活动□、创业活动□、其它□

使用部分仪器及药品费用(元)


使用实验室须遵守的有关规定

1.在实验室只能从事科研工作,可使用实验室提供的公用仪器设备,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实验药品以及相关仪器设备。

2. 带研究生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向实验室缴纳使用费用,根据对实验室公共仪器设备的使用登记次数及样品数量等进行核算和收取费用

3.学生在使用实验仪器时,如有不慎将仪器损坏,指导教师必须负责将损坏仪器修好或赔偿。

4.学生应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注意实验室的水电及门户安全。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和学生应将实验室钥匙及时归还。

5.实验期间,学生因操作不当造成事故或不听主管实验室老师的劝阻违规操作的,重点实验室将取消其在实验室进行实验的资格。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将上报土地工程学院或长安大学。

6. 研究成果如论文、获奖等及项目申报必须署名陕西省土地整治重点实验室中文名和英文名(Shaanxi   Key Laboratory of Land Consolidation)


借用教师签字


土地工程学院实验中心主任签字


时间

注:1.本登记表一式三份,由借用教师、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实验中心主任各保留一份;

2.借用实验室时间一次最多为半年,以后可再申请,并同时签订安全、卫生责任书。

3.进入实验室临时使用也要填写此表,并根据具体使用预计天数填写。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刘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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